兴义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兴义市,是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府,地处黔、滇、桂三省区结合部。东与本省安龙县连接,西与云南省曲靖市连接,南与广西自治区百色市相连,北与本省普安县、兴仁县、六盘水市盘县连接,南盘江横贯市境,历来就是三省交汇区的商业集散地和通衢要塞,有“三省通衢”之称,中国西南出海大通道上的重要节点城市。全国首批新能源示范城市、国家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是贵州精神的发源地、贵州省重点建设的产业发展示范区。国务院批复实施《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兴义属革命老区,被确立为桂黔滇区域合作中心城市、生态宜居城市、区域交通枢纽、新能源城市、商贸物流中心、旅游度假目的地、现代服务业开放试验区。兴义市山川秀丽,气候宜人 ,文化底蕴深厚,清代乾隆年间创办了著名的笔山书院。兴义人杰地灵,涌现出张之洞、王伯群、王文华、何应钦、 刘显世等大批人物。兴义市先后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全国新能源示范城市 、中国最佳休闲旅游城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是国际山地旅游大会的永久会址与举办地。